四川: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按志愿(含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有部分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与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对未完成的计划实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该类专业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符合征集志愿专业投档条件的考生。
2.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批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9日9:00—17:00。省教育考试院将于征集志愿填报系统开通前公布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
3.征集志愿设五个学校志愿,其中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音乐表演除外)、戏剧影视舞蹈类和体育类在院校志愿内设六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非大类投档(省统考音乐表演类专业)设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各院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投档模式、专业类别、投档要求等,均以《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为准。学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见学校招生章程。错填专业类别或所填报院校及专业不属于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4.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录取考生库,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不再投档。
5.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投档办法
艺术类征集志愿根据志愿优先,按投档模式从高分到低分五个志愿一次性以1:1比例投档(含调档线同分段考生)供院校审录。
体育类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根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供院校审录。
三、工作要求与规定
征集志愿是我省贯彻落实“阳光招生”,为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次提供升学机会的具体举措,各级招考办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考生应认真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凡符合国家招生政策及学校招生章程可予以录取的,一律不得退档。
信息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备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艺术类专科第二次志愿专业及名额
在川 代号 |
专业 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 划 |
认定考试类别 |
5780 |
70 |
音乐表演[羌藏歌舞表演] |
14 |
认定音乐舞蹈专业成绩 |
74 |
音乐表演[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
16 |
认定音乐表演相关器乐专业成绩 |
|
66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27 |
美术类 |
|
97 |
影视动画 |
30 |
美术类 |
|
98 |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
3 |
美术类 |
|
99 |
摄影摄像技术 |
10 |
美术类 |
|
69 |
服装表演 |
15 |
服装表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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